光華數位新天地一樓中庭木板改作石材相關工程招商 通告
2013-04-02 06:53
光華數位新天地一樓中庭木板改作石材相關工程招商 通告
一、招商單位:臺北市光華商場發展協會(臺北市市民大道三段八號六樓)
二、工程地點:臺北市市民大道三段八號光華數位新天地一樓中庭,面積約80坪(18.1m× 14.6 m)。
三、依據:臺北市市場處101年12月27日北市市資字第10132995001號函簽定「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1樓中庭雀榕區周邊開放公共空間認養契約書」辦理。
四、工程標的:
(一)中庭地面木板全面拆除改作石材鋪面,石材具防滑、耐磨及易清洗等,且美觀、無污染、病變及瑕疵。
(二)新作雀榕圓弧型花台,約5.0m× 5.0 m× 0.47 m,水平提升至與大樓地面等高;花台蓋面石材至少40㎝寬,增加花木植栽,維持原照明設備。
(三)地坪至少用210㎏/㎝2打底厚10㎝,並鋪點焊鋼絲網至少6*100*100 (mm)。
(四)地面鋪面及新作花台,設裝LED或燈具以豐富夜間照明及燈光效果。
(五)中庭原有給水、排水、汙水及排水溝相關設施之更新暢通。
(六)中庭周邊相關設施之維護。
五、工程經費:請投標廠商自行提出報價單(含稅)。
六、施工時間:中庭停業時間以不超過15天(需事先報經招商單位同意),且至遲於本(102)年5月17日前完工。
七、付款方式:
(一)於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後,開立發票一次付款。
(二)未於施工期限完工及經驗收不合格等,不給付任何款項。
八、保固期間:於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後半年,需繳交工程經費5%作為履約保固金;於保固期滿無違約情事,無息一次退還。
九、違約罰則:廠商有違約或違反商場等相關規定,按日處罰工程經費2%作為懲罰金,最高至工程經費20%;必要時得中(終)止契約。
十、廠商資格:國內具有木作、泥作或土木等裝修工程之合法登記設立廠商。
十一、評選方式:於本(102)年4月15日上午12時前各準備下列文件五份,密封送達招商單位辦公室。
(一)廠商資格文件。
(二)工程標的之設計圖及完工之模擬圖說,具安全及創意。
(三)工程材料之石板及LED或燈具等樣材。
(四)提出報價單,需含工程項目、數量、單價及總價(含稅)。
(五)雙方履約之合約(草約)。
十二、評選時間:
(一)於本(102)年4月15日下午2時30分假招商單位辦公室,由臺北市光華商場發展協會3名理、監事依評選表評分,採序位法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,當場宣布評選結果。
(二)以加總序位最低為最優勝廠商,最優勝廠商取得優先簽(議)約之權利,若序位最低棄權,則由次高序位最低依順序遞補。
(三)投標廠商需派員至多2名出席,否則視同棄權;現場不需簡報,僅答覆招商單位及理、監事提問。
十三、本通告招商若有疑義,概以招商單位解釋為準,及招商單位得因故停止招商,投標人不得異議。
十四、其他事宜:請洽招商單位02-23412202,聯絡人:莊總幹事、0928517588。
中庭現況圖,面積約80坪(18.1m× 14.6 m)
中庭現況,含東西兩側攤車使用區域(452cm*180cm+584cm*180cm)。